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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制到品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设计的三个热点

2014-09-19 14:37     作者:朱子瑜

9月13日至15日,“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本届年会主题为“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围绕这一主题,大会共设有38个平行会议,包括18个专题会议、12个自由论坛、1个主题论坛、3个高端论坛、2个特别论坛和2个工作会议。其中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承办的专题会议五--“从管制到品质”探讨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设计应该关注的热点及应该重点解决的问题。

  热点一:中国城镇化的四大问题

  1、土地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过去30年城市占用的土地空间和资源环境的消耗十分惊人;农村人口进城及得到的公共服务滞后于土地消耗和空间扩张。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各种资源分布的严重不均,使城、镇、乡级别分化现象十分明显。

  2、城镇化变成各级城市政府圈地扩张的指挥棒:由于劳动力成本较低带来的“人口红利”和由于侵占大量农业用地带来的“土地红利”的要素作用,加上政府任期制绩效考核的影响,要素驱动城镇化的作用在一个时期被过度放大;在城市建设发展圈地 “以城逼乡”的运动中,农民失去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土地,他们被集中居住到“迁村并点”后的居民聚落。

  3、城市越来越不宜居:快速城市化进程反映在城市建设中,则出现了伴随着价值评价标准崩溃的城市多重尺度上的形态、建筑肌理和环境尺度的破碎和异质化,城市资源分配忽视对弱势群体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关注。有识之士指出:在快速的发展中,我们容忍了粗制滥造和城市人居环境异化;城市拥挤了,压抑了,城市变得病态了,不宜居了。城市越来越一个样了,原有的记忆场所不复存在,而新的记忆场所又建立不起来。政绩冲动的权利霸气、开发商的豪气以及建筑师缺乏话语权也给我们城市建设带来了灭顶之灾。

  4、“城不城、乡不乡”的现象十分典型:传统的由世代因袭相传和实效性带来的建筑建造方式、以特定地域生活圈为基础的生活和审美习性而造成的“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风”的地域差异今天如同生物多样性一样正在急速消逝,由于开发速度过快,那些一时拆迁不了的村庄及部分农村土地蜕变成城市“飞地”,也即“城中村”。这些问题已成为今天很多城市更新改造的棘手难题,并被列入本届政府的“三个一亿人”的新型城镇化计划中。

  热点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设计重心转移

  新型城镇化不再是简单武断的“自上而下”的单向管控,关注“高、大、上”的城市发展和建设内容,而是:

  1、关注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货真价实、不含水分的城镇化,其中关键是人的城镇化。

  2 、关注与自下而上的市场经济、草根民众、社会不同阶层诉求的双向互动协调,和谐社会的实质是实现社会公平。

  3、不仅关注大中城市,更要关注小城市、县级市、小城镇的城市化;关注由于地区差异而引发的城镇化不同特点和推进路径;

  4、关注内涵和品质提升而非仅仅“自上而下”的外延规模和尺度扩张、城乡协调和统筹。

  城市设计是关于城市的综合环境设计,是一门研究城市空间形态建构机理和场所营造的基础学科,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联系纽带。在很大程度上,城市设计决定了城市的环境品质、文化内涵和艺术特色。

  新型城镇化对城市设计从业者提出了城市设计目标调整、价值判断调整、理论依据反思、实施工作检讨的新要求。为应对新型城镇化,城市设计关注的重心应该转移为:

  1、城市设计不再仅仅为城市开发、宏伟蓝图式的版图扩张愿景、及主要基于行政干预决策的城市旧区更新改造服务,成为少数人专享的技术工具。我们所依据的“看似科学的,然而实质上就是管理准则”,这与当今强调的基于城市社会复杂性的“治理”、总体化逻辑之外的复杂性、随机性和多元性其实是背道而驰的。城市设计应该关注多维的设计范围和对象,更加应该注重“自下而上”的、与规训主导相对峙的城市内生动力,关注中国城市发展的悠久历史经验,自我优化调适机制和渐进优化完善的形态演进过程。

  2、城市不再是简单的“城市美化”。城市设计的实施操作不应过多热衷于城市外表的景观“变样”(如大广场、景观路、摩天楼、城市窗口地段)、“穿鞋戴帽”、“涂脂抹粉”式的“障眼法”的布景包装。“设计”城市的工作其实有着超乎想象的现实难度,为此,城市设计的目标和服务对象应该向尚未享受到城市化利益的社会阶层和人群延伸;关注地域的城镇功能、社会价值和文化持续发展;城市设计为业主服务的边界绝不仅仅停留在主要诉诸物理空间和形态设计、并以美学作为主要评判标准的技术图纸上。

  3、在新型城镇化推进、促进城乡科学治理的背景下,要担负相对更为实质的技术支持和道义伦理职责。城市设计应该在城乡社会重建、地域特色重塑、场所营造、环境品质提升的分类指导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城市设计要关注城乡环境的历史发展和形态演变规律,对城市和乡镇应该有不同的设计策略和工作方式。其中特别要关注“乡”的内涵,今天《城市规划法》已经改成《城乡规划法》,可是我们的专业实践和教育尚未发生相应的改变,由于产业特点、土地权属、生活方式、文化习俗等方面与城市有着显著的不同,所以乡(镇)村规划编制的目标、内容、方法、技术和成果形式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套用城市规划的做法。

  热点三:城市设计如何回应“三个一个亿”的人的城镇化问题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三个一个亿”的新型城镇化路径构想,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城市设计回应“三个一个亿”的人的城镇化问题,最重要的是对“三个一个亿”的辩证把握,即“同”和“异”的整体关系问题。“同”的方面应总结和运用好国内外城市设计成功经验,特别是中国城市规划体制下的城市设计近年实施和参与规划管理的经验,把握好城镇环境形态建构和生长规律;“异”的方面应针对“三个一个亿”相关的我国不同地区、不同对象和不同类型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任务和重点的差异,通过以上分析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设计的新特点和多元化转型,开展有针对性的、各有侧重的城市设计工作。

  “三个一个亿”虽然是从政治大局的角度提出的,但是也第一次在政府最高层明确了特定国情下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意义和中国发展道路。先前大多是按照大中小城市(镇)纵向分类和区域分布提出城镇化发展要点,而这次是第一次关注到我国城镇化的深层问题:城镇化率所表征的城市人群社会结构,同时关注到了中国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高度不平衡性和不同特征,进而希望通过分类指导的实施目标和路径,实现中国发展实现新跨越的战略宏图。

  在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新型城镇化中,城市设计的重点对象是高密度人居环境如何合理营造和“精明增长”。重点研究“在城市中建设城市”和旧城更新改造;而不再是继续“摊大饼”式的蔓延发展,大量兴建开发区、各类园区、城市新区,通过“以城逼乡”的“土地红利”和“人口红利”要素驱动城镇化的时代已经终结。而西部地区城市设计的关键是因地制宜,保护和运用好原有的地域自然特色和历史脉络,决不能再让这些城市重走东部城市空间维度断裂、时间维度消逝、“先破坏、后醒悟、再补救”的发展老路。

  关于“保”的问题,在这些地区,我们依然能够体验到与自然唇齿相依、和谐共生的城乡环境场景,感知到历史发展的年轮梯度和人文积淀,原生态的乡愁“集体记忆”、城镇形态保存和社会关系建构在西部尚有最后的机会;关于“建”的问题,应该运用精明增长原则,适度建设各类新区并注意合理的高密度,科学认知和明晰城市发展的边界和生态环境容量。帮助城镇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就业环境就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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